借钱不还成老赖?别急,三步教你合法追回血汗钱!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张口借钱时说得天花乱坠:“兄弟,周转几天就还,我发誓!”结果一转眼三个月过去,电话不接、微信拉黑,朋友圈却天天晒旅游、吃大餐,你心里憋屈得不行,又怕撕破脸,更不知道法律到底...
说实话,谁还没个熟人借钱的时候?尤其是体制内的老师,在大家印象里,稳定、体面、有信用,开口借个几万块周转一下,很多人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可你有没有想过,一旦对方翻脸不认账,说好的“下个月发工资就还”拖成一年两年,电话不接、微信拉黑,这时候你才反应过来——哎哟,这不是普通拖欠,这是妥妥的“体制内老赖”啊!
别急,今天我就以一个执业十多年律师的身份,跟你掏心窝子聊一聊:当那个你信任的老师朋友成了欠钱不还的“老赖”,你该怎么办?不是靠骂街,也不是靠道德绑架,而是用法律武器,干净利落地把钱拿回来。

很多人一开始借钱时图方便,微信上一句“我周转一下,月底还你”,转完账就完事了,结果到了催债阶段,对方一句“我没写借条,不算借款”,你就傻眼了。
口头约定在法律上很难站住脚,但不是完全无效,关键是你得能证明“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
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链的一部分,但最稳妥的,还是补一张书面借条,哪怕事后补签也行,如果对方拒绝,那更要警惕了——这说明他根本没打算还。
特别提醒:不要因为对方是老师、是体制内人员就觉得“他丢不起这个人”,现实很残酷,有些人正是仗着自己身份特殊,觉得你不敢告、法院难执行,才敢肆无忌惮地赖账。
在走法律程序前,建议先发一份书面催款函,可以自己写,也可以请律师代拟,内容要简洁有力:
发函方式很重要:一定要用邮政EMS,并在快递单上注明“关于XXX借款的催告函”,保留好底单和签收记录,这是将来打官司时证明你已履行催告义务的关键证据。
这一步不仅是施压,更是为后续诉讼铺路,法院审理时会看:你是否尽到合理催收义务?有没有给对方改正的机会?这直接影响法官对案件性质的判断。
很多人犹豫:“他是老师,会不会有人情关系?”“学校会不会护着他?”
我的回答是:在法律面前,教师身份不是免死金牌。
只要你证据充分,法院就会立案审理,而且现在全国法院执行系统联网,“老赖”一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果非常严重:
更讽刺的是,很多体制内人员最怕的不是没钱,而是丢脸和影响前途,你一纸诉状递上去,他单位纪检部门都可能介入调查,到时候,不是你求他还钱,是他求你撤诉。
去年我代理过一个案子,特别典型,一位初中班主任向学生家长借了8万元,说是家里装修急用,结果拿去炒股全亏了,家长一开始不好意思催,想着孩子还在他班上,结果这一拖就是三年,期间老师换了新手机、买了新车,就是不提还钱。
我们收集了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凭证、以及两次催款录音,直接起诉,法院开庭时,对方还想狡辩说是“赠与”,但我们提交的聊天记录里清清楚楚写着“借”“还”两个字。
最终判决:全额返还本金+利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冻结其工资账户,每月扣划3000元直至还清,更惨的是,这位老师被列入失信名单,今年职称评审直接被“一票否决”。
你看,法律从不偏袒任何人。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借钱本身没错,信任也没错,错的是,我们常常把“体面”当成“信用”的代名词,老师也好,公务员也罢,只要是人,就有道德风险,真正的成熟,不是盲目相信谁,而是在付出之前,懂得保护自己。
下次再遇到熟人借钱,请记住这三句话:
“我可以帮,但得写借条。”
“转账备注‘借款’,咱们都安心。”
“真有困难,我也理解,但别失联。”
法律不会因为你哭得惨而倾斜,但它一定会为准备充分的人撑腰。
别怕撕破脸,一场诉讼,不是关系的终结,而是对底线的捍卫,你依法维权的样子,才是对孩子、对社会最好的言传身教。
本文由执业律师原创撰写,旨在普及法律常识,具体个案请咨询专业律师,保护自己,从每一分钱开始。
老师借钱不还成老赖?别慌,三步教你合法追债!,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说实话,谁还没个熟人借钱的时候?尤其是体制内的老师,在大家印象里,稳定、体面、有信用,开口借个几万块周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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