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法律解析: 女职工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而应将劳动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
女职工怀孕,单位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当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此时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应当对女职工进行相应的补偿。
具体的补偿方式是支付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而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例如,如果该女职工在单位工作了 3 年,其月平均工资为 6000 元,那么经济补偿应为 3 个月乘以 6000 元,即 18000 元。而由于是违法解除,赔偿金应为 36000 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同时,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相应的补偿,女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怀孕女职工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解除合同的通知等,以便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能够有力地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本文来源:https://www.falvce.com法律解析: 女职工怀孕,单位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当女职...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