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认购书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法律解析: 房屋认购书和购房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认购书是预约合同,通常是为了将来订立正式购房合同而签订;购房合同是本约合同,是对房屋买卖权利义务的具体确定。二者在性质、内容、法律效力等方面均有不同...
一般情况下以购房合同为准。认购书通常是在购房合同之前签订,它是对房屋买卖交易初步意向的约定,而购房合同是对房屋买卖各项条款更为详细、正式的约定。当认购书与购房合同内容不一致时,应以购房合同为准,但需注意一些特殊情况。
认购书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其主要作用在于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的确认,并且约定在未来一定时间内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认购书的内容相对简单,一般包含房屋基本信息、认购价格、付款方式、签订正式合同的时间等。
购房合同则是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的具体内容达成的详细协议,它会对房屋的具体情况、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进行明确且详细的规定。由于购房合同是在认购书之后签订,是双方经过进一步协商、对交易细节达成最终共识的体现,所以在效力上通常优先于认购书。
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认购书中有明确约定,即便后续签订购房合同,某些条款仍以认购书为准,那么这些条款就具有特殊的效力。如果购房合同的签订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在该合同被撤销后,认购书的相关约定可能会继续发挥作用。
例如,认购书中约定房屋单价为每平方米 1 万元,而购房合同中约定为每平方米 1.1 万元。若无特殊约定,应以购房合同中的价格为准。但如果认购书中写明“无论后续购房合同如何约定,房屋单价均以认购书为准”,那么就应按照认购书中的价格执行。
在处理认购书与购房合同的关系时,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合同条款、签订背景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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