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离婚后多久再上诉?错过时限怎么办?
大家好,我是张律师,一名从业多年的专业律师,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在离婚案件中经常被问到,却又容易被忽略的问题:判决离婚后,如果对结果不满意,多久内可以再上诉?如果错过了这个时限,又该怎么办?离婚这事儿,...
工伤申请超时限后,仍有一些补救途径,如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通过人身损害赔偿途径解决、特殊情况下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争取受理等。
在正常情况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工伤申请超时限,可采取以下办法。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也就是说,若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申请超时限,职工可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
通过人身损害赔偿途径解决。工伤申请超时限无法认定工伤时,职工可以按照民事侵权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一般而言,民事侵权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不过,与工伤赔偿相比,人身损害赔偿在举证责任、赔偿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例如,工伤赔偿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人身损害赔偿一般要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在特殊情况下,职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争取受理。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等原因导致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职工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请求其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本文来源:https://www.falvce.com法律解析: 工伤申请超时限后,仍有一些补救途径,如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通过人身损害赔偿途径解决、特殊情况下...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