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用不用写辞职报告
法律解析: 合同到期不需要写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是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时,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申请;而合同到期意味着劳动合同本身已经自然终止,无需劳动者以辞职报告的形式来解除劳动关系。 从...
提前一个月写辞职报告后是否可以一直请假,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获得单位的批准,那么可以一直请假;若未经单位允许擅自一直请假,则可能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关于请假事宜,这并不完全等同于辞职程序。
从用人单位管理角度来看,即使员工已经提交了辞职报告,在未正式离职前,依然属于单位的员工,需要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请假通常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流程,这是为了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序进行。如果员工在提交辞职报告后,向单位提出一直请假的申请,并且单位考虑到工作安排、员工实际情况等因素,批准了该申请,那么员工可以在剩余的离职期限内一直请假。
但如果员工没有经过单位的批准就擅自一直请假,这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反单位的考勤制度。单位可能会依据内部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理,比如按照旷工处理。旷工达到一定的天数或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甚至有权在员工正式离职前就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这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可能不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在实际操作中,员工应该与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如果有合理的请假理由,如生病、处理重大个人事务等,应及时向单位说明情况,并按照单位的要求办理请假手续。这样既能体现员工的职业素养,也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总之,提前一个月写辞职报告后一直请假需要经过单位的批准,不能擅自为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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