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房屋登记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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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预售房屋登记,通常指的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与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前者是一种行政管理制度,后者是一种物权登记制度,目的都是保障预购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

首先来了解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之日起30日内,要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这一制度带有行政强制性,其本质是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监管的一种手段。它主要作用在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售行为,防止出现“一房多卖”等欺诈现象。通过登记备案,管理部门能及时掌握房地产市场的销售动态,对整个市场进行有效的监测和调控。

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是《民法典》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预购人可以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它赋予了预购人一种具有物权性质的请求权,强化了对预购人权益的保护。例如,开发商将已预售的房屋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等处分行为,如果进行了预告登记,那么这些处分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预告登记的有效期为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预购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正式的产权登记,否则预告登记将失效。

预售房屋登记中的这两种登记制度,虽然性质和侧重点有所不同,但都在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安全、保障预购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意义重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本文来源:https://www.falv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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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

预售房屋登记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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