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转正员工离职不批准怎么办
法律解析: 未转正员工离职不被批准,可根据法律规定,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即可离职。若单位仍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
试用期员工离职,公司不批准时,员工可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到期后即可离职,无需公司批准。若公司因此不支付工资等权益受损,可通过协商、投诉或仲裁等方式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试用期员工离职是法定权利,不需要公司批准。只要履行了提前三日通知的程序,就可以合法离职。
当员工决定离职时,应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例如提交辞职信,并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辞职信并保留邮件记录,或者提交纸质辞职信时让公司相关人员签收确认。这样做是为了证明自己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公司不批准离职,甚至以各种理由阻拦员工离职,员工无需理会。在提前三日通知期满后,员工可以自行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公司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比如不出具离职证明等,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若公司违反此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
另外,若公司以不批准离职为由,拒绝支付员工试用期工资,员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试用期员工要了解自己的权利,通过合法途径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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