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辞退怎么办?不交社保如何维权?
大家好,我是张律师,一名从业多年的专业律师,我想和大家聊聊一个很常见却又让人头疼的问题:无故辞退和不交社保,想象一下,你每天勤勤恳恳地工作,突然有一天,老板轻描淡写地告诉你“明天不用来了”,没有任何理...
试用期内无故辞退,劳动者可准备好相关证据,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明确适用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若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
准备仲裁所需材料。一是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银行流水)、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这些材料能证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作的相关情况。二是证明被无故辞退的证据,比如辞退通知、与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此表明用人单位是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确定仲裁申请流程。劳动者需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包含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关于赔偿计算方式。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由于是试用期,一般工作不满六个月,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也就是劳动者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工作不满十二个月,则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参加仲裁庭审。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劳动者需在庭审中陈述事实、出示证据,用人单位也会进行答辩。仲裁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作出裁决。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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