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到场吗
一、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到场吗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到场,具体如下: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
撤销无效婚姻并非必须双方到场。请求撤销婚姻的,一般是由受胁迫方等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亲自向人民法院提出,法院审理时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在法律规定中,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是不同的概念。无效婚姻是指重婚、有禁止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下的婚姻,自始无效;可撤销婚姻主要是因胁迫结婚以及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这里所说的撤销婚姻通常是针对可撤销婚姻而言。
根据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从程序上看,有撤销权的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来请求撤销婚姻。在这个过程中,主要是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作为原告参与诉讼,其需要亲自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而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也就是被告,如果其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这意味着即使另一方不到场,法院依然可以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不过,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如果双方都能到场,对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准确判断是否符合撤销婚姻的条件等方面会更有帮助。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双方到场才能撤销婚姻。只要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依法提讼,并且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符合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法院就可以依法作出撤销婚姻的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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