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形态具有哪些特征
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 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
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主体特定性、兼具平等性与隶属性、内容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围绕劳动者的劳动行为展开等特征。
主体特定性: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者是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劳动获取合法劳动报酬的自然人;用人单位则是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组织,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这种特定的主体构成是劳动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
兼具平等性与隶属性:在建立劳动法律关系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主体,双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和管理,这体现了隶属性。例如,劳动者需要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方式进行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监督和考核。
内容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干预。国家通过制定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内容,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能通过约定排除这些强制性规定的适用。比如,即使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该约定也是无效的。
围绕劳动者的劳动行为展开:劳动法律关系是基于劳动者的劳动行为而产生的。劳动者通过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完成工作任务,用人单位则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行为是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没有劳动行为,就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例如,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完成生产任务、提供服务等,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成果支付相应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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