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不让辞职怎么投诉

普法百科2秒前1
法律解析:

工厂不让辞职,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方式进行投诉维权。

在实际工作中,若工厂不让劳动者辞职,这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劳动者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劳动者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与工厂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在该工厂工作的证据,如工作证、工资条等,前往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地点进行现场投诉。也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投诉举报热线12333进行电话投诉。在投诉时,要详细说明工厂不让辞职的具体情况,如工厂以何种理由拒绝、是否有相关的书面通知等。劳动监察大队在接到投诉后,会对工厂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发现工厂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其改正。

还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劳动者和工厂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同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与工厂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厂不让辞职的事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工厂不让辞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劳动者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本文来源:https://www.falv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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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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