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继续借钱不还,到底算不算犯法?还能借吗?
朋友上次借的钱拖了一年多都没还,最近又发微信说“兄弟,再借两千周转几天,月底一定还”?你心里直打鼓——这人是不是把“借”当成“送”了?更关键的是,他明明已经是“老赖”了,怎么还有脸继续开口借钱?这种行...
谈恋爱时甜甜蜜蜜,对方开口借点钱应急,你说“没事,我信你”,二话不说转了过去,结果呢?人还在,钱没了,催他还钱他开始装失联、找借口,最后干脆说“情侣之间哪有还钱一说?”——气得你直跺脚,心里翻江倒海:这人是不是老赖?他这样到底犯不犯法?
别急,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清楚:男朋友借钱不还,到底是不是违法行为?能不能告他?

先说结论:只要借贷关系真实存在,哪怕你们是男女朋友,他也必须还钱!拒不偿还,情节严重的,不仅违法,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很多人误以为“情侣之间借钱”属于“情感赠与”或“共同开销”,但法律上可不这么看,关键在于——这笔钱到底是“借”还是“送”。
如果你能证明当初转账时明确说了是“借款”,比如聊天记录里写“这钱你先用着,下个月还我”,或者有借条、语音、短信等证据,那这就是实打实的民间借贷关系,根据《民法典》,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不论双方是什么身份,哪怕是亲兄弟、亲爹妈,该还就得还!
但如果当时没留证据,只是一句“你先拿去花吧”,事后他又咬定是“恋爱期间的赠与”,那就麻烦了,法院通常会结合金额大小、用途、双方经济状况等综合判断,比如几千块吃饭逛街的钱,大概率会被认定为维系感情的日常开销;但如果是几万块用于付房租、还贷款,那就更可能被认定为借款。
所以啊,不是“男朋友”这个身份让他可以赖账,而是你有没有留下“他是欠钱”的证据。
更严重的是,有些人明明有钱,却故意躲债、拉黑你、换手机号,甚至把资产转移走——这就不仅仅是道德问题了,已经涉嫌“恶意逃避债务”,如果金额较大(一般超过3万元),经法院判决后仍拒不执行,可能触犯《刑法》第313条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高能判七年!
别觉得这是小题大做,现实中真有人因为赖账坐牢的,感情可以宽容,但法律从不纵容耍无赖的人。
小陈和男友恋爱三年,期间对方以创业为由陆续借走8.2万元,微信聊天中多次承诺“赚了钱一定还你”,分手后,小陈催款,对方却说:“恋爱时给的钱也算债?你怎么这么计较?” 小陈一纸诉状将他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虽为情侣,但借款时有明确借贷合意,且小陈提供了完整转账记录和聊天截图,足以证明款项性质为借款,最终判决男方全额返还本金,并按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法官在判决书中特别强调:“亲密关系不能成为逃避债务的挡箭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姐妹们,听句劝:爱情可以冲动,金钱必须清醒。
不是所有“男朋友”都值得托付终身,更不是所有“信任”都该用钱来证明。
借钱给恋人本身没错,错的是毫无保留地交付信任却不留证据。
记住三件事:
1️⃣ 大额借款一定要写借条,哪怕电子版也行;
2️⃣ 聊天记录别删,尤其是对方承认借钱的内容;
3️⃣ 别怕伤感情,真正的感情经得起“立字为据”。
他要是连一张借条都不愿写,那你该担心的,就不只是钱了。
感情会变,人心难测,但法律永远站在有准备的人这一边。
别让温柔成了软肋,要学会用理性守护自己。
谈恋爱时甜甜蜜蜜,对方开口借点钱应急,你说“没事,我信你”,二话不说转了过去,结果呢?人还在,钱没了,催他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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