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断缴多年,女子不幸离世后家庭陷困境!她的权益本该由谁守护?
那天,李阿姨安静地走了。 才五十出头,还没来得及领到一分钱养老金,也没等到退休后和姐妹们一起去跳广场舞的日子,她的丈夫翻出家里那几个薄薄的存折,看着上面零星几位数的余额,双手微微发抖,女儿翻箱倒柜,...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咱们辛辛苦苦上班,图的就是个平平安安,能养家糊口,可万一,我是说万一,在工作中出了特别严重的意外,甚至不幸离世,这对一个家庭来说,简直是天塌下来的事儿,逝者已矣,活着的人还得继续生活,尤其是如果逝者是家里的顶梁柱,那老人的赡养、孩子的抚养、家庭的开销,都成了摆在眼前的大难题。
今天我就来给大伙儿掰扯清楚,万一真遇到工伤导致死亡的情况,家属能拿到多少赔偿,又该怎么去主张这些赔偿,这事儿虽然听起来揪心,但提前了解清楚,真到了那一步,才能心里有数,不至于手忙脚乱,让逝者安息,让生者有保障。

咱们得明确一点,不是说在工作中出事儿死了就都算工伤,得先进行工伤认定!这是前提,非常关键,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导致死亡的;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导致死亡的,这些都算工伤,具体的认定,咱们后面再说流程。
认定为工伤死亡后,家属能拿到的赔偿,主要有三大块:
丧葬补助金:这个是给逝者办理丧葬事宜的费用,标准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里的“统筹地区”,简单说就是你们当地,比如xx省、XX市,一般是设区的市级,这个钱数,当地每年都会有公布,一查就知道。
供养亲属抚恤金:这个钱,是给那些依靠逝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亲属的,比如说,逝者的配偶(男满60岁、女满55岁,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父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子女(未满18岁,或者虽满18岁但还在上学且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等,具体哪些亲属能享受,有严格的规定。 抚恤金的标准是:按照逝者生前的月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如果是孤寡老人或者孤儿,还能再加10%,所有这些亲属加起来的抚恤金总额,不能超过逝者生前的月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个是大头,也是全国统一标准,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比如说,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4万块,那这一项就是80万,这个数字每年都会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调整,一般是逐年上涨的。
除了这三大块,有时候可能还会有一些比如治疗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逝者在去世前经过抢救治疗,这些费用符合规定的,也可以报销或者要求单位支付。
这些钱由谁来出呢?如果单位给逝者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些主要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如果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不好意思,所有的赔偿就得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了。
知道了有哪些赔偿,接下来最关键的就是“该咋要”。
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申请工伤认定! 这个申请,单位有义务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的人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现实中有些单位可能会拖延或者不愿意申请,这时候,家属(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的时候,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同事证言等)、死亡证明等材料,人社局受理后,会进行调查核实,然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这个认定结果非常重要,是后续索赔的基础。
第二步,认定为工伤死亡后,就可以主张赔偿了。 如果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家属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相应的待遇,如果单位没缴,或者单位不配合、耍赖不给钱,那家属就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了。 可以先跟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要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过程可能比较漫长,也比较复杂,所以建议家属们如果条件允许,最好还是咨询或者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处理,这样能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可能更直观。 老王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工人,公司给他买了工伤保险,在一次施工中,不幸从脚手架上摔下来,当场就不行了,老王留下了年迈的父母(都超过60岁,没有退休金)、没有工作的妻子,还有一个10岁的儿子。
这种情况下:
工伤认定:老王的公司应该在30天内为老王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没申请,老王的妻子或者子女、父母,在1年内可以去当地人社局申请,只要能证明老王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工伤认定一般没问题。
赔偿计算(假设数据,具体以当地和当年标准为准):
这些钱,因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除了单位可能需要承担的一些未缴纳社保期间的责任或者其他费用外,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老王的家属就能按月领取抚恤金,一次性拿到丧葬补助金和工亡补助金,保障基本生活。
但如果老王的公司没有给他买工伤保险,那上面所有的钱,就都得由建筑公司掏腰包了,如果公司耍赖不给,老王的家属就只能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来维权了。
法条链接
咱们聊的这些,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还有关于“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可以参考《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律师总结
好了,今天关于工伤死亡赔偿的话题,咱们就聊到这儿。
生命无价,工伤死亡的悲剧谁都不愿看到,但真的发生了,活着的人更要坚强,既要料理好逝者的后事,也要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好自己和家庭的合法权益,让逝者安息,让生者有依靠,法律是咱们劳动者最后的保障,千万别因为不懂法或者怕麻烦,而错过了应得的赔偿,有任何疑问,及时找专业人士帮忙,别自己扛着。 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咱们下期再见。
工伤不幸离世,赔偿款有多少?家属该咋要?,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咱们辛辛苦苦上班,图的就是个平平安安,能养家糊口,可万一,我是说万一,在工作中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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