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成老赖?三招教你合法追回血汗钱,别再忍气吞声!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朋友开口借钱,信誓旦旦说“下个月就还”,结果一拖再拖,电话不接、微信拉黑,最后干脆人间蒸发,你心里憋屈又无奈,明明是好心帮忙,怎么反倒成了被欺负的那个?更气人的是,对方不仅不还钱...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开口借钱,还是个看起来光鲜亮丽的“美女”,笑盈盈地说:“就借一阵子,月底一定还!”你心一软,转手就把钱打过去了,可一个月、两个月……微信不回,电话拉黑,最后朋友圈刷到她晒着新包新鞋,而你那笔钱却石沉大海。
最近网上一个视频火了:一位男士借给相识多年的女性朋友15万,对方承诺三个月内归还,结果三年过去了,人换了头像、改了名字,连身份证信息都开始模糊不清,男子无奈起诉,法院判了胜诉,可执行时却发现——名下无房无车,账户清零,人还玩起了“人间蒸发”,这位“美女债主”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老赖”。

看到这儿,很多人心里都咯噔一下:难道好心借钱,最后只能认栽?
别急,作为从业十几年的执业律师,我今天就给你支三招,让你在“讲义气”的同时,也能把风险降到最低。
很多人觉得,熟人之间写借条太伤感情,尤其是面对异性朋友,更怕显得“小气”,但我要告诉你:真正的朋友,不会因为你要求写借条就翻脸;而翻脸的,本来就不是朋友。
口头约定在法律上几乎等于“空气”,哪怕你们聊天记录再多,没有明确的“借款合意”和“交付凭证”,法官也很难认定是借贷关系。
正确做法是:
别嫌麻烦,这一张纸,可能就是你将来追回十几万的“救命稻草”。
很多人以为,打赢官司就万事大吉,错!90%的执行难,不是法院不作为,而是被告早就“金蝉脱壳”了。
就像那个视频里的“美女老赖”,她在败诉前就把房产过户给亲戚、车子转到男友名下,账户资金全部转移,等法院来查,她已经是“净身出户”。
聪明的人,从借钱那一刻就开始防执行难。
你可以这么做:
执行的胜利,往往不在法庭上,而在你出手之前。
有人总想着“再等等,她最近可能真困难”,可现实是,拖延越久,对方转移财产的空间越大,甚至可能过了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约定还款日开始算,如果你一直没催,也没留下任何书面证据,三年一过,哪怕有借条,法院也可能驳回你的请求。
一旦发现对方逾期不还,立刻做三件事:
别怕撕破脸,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我们所去年代理过一个类似案件:当事人张先生借给前同事李女士8万元,对方是公司公认的“知性美女”,平时穿衣打扮精致,朋友圈全是咖啡馆、美术馆、轻奢品牌。
借款时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和一笔无备注的转账,半年后李女士失联,张先生起诉,一审因证据不足被驳回。
后来我们介入,通过调取她的消费记录、朋友圈动态、以及她曾口头承诺还款的录音,结合转账时间与聊天内容,最终法院认定借贷关系成立,虽然赢了官司,但执行时发现她已将名下唯一房产赠与其母。
法院将其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但她依旧过着“表面精致、实际赖账”的生活,张先生至今只拿回不到两万。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感情用事,输的是真金白银;提前设防,才是真正的清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借钱,本质是一场“信任交易”,但法律从来不承认“我以为”。
那个笑靥如花说“很快还”的人,也可能转身就成了拒不执行的“老赖”。
我们不必变得冷漠,但必须学会清醒。
记住三句话:
真正的善良,是有底线的;真正的智慧,是懂得用法律武装自己。
下次当有人笑着问你“借点钱应急,行吗?”
你可以温柔而坚定地回一句:“行,咱们先把手续办了。”
这不伤情分,反而是一种尊重——对彼此,也对规则。
美女借钱不还成老赖?借条写了也白写?教你三招守住血汗钱!,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开口借钱,还是个看起来光鲜亮丽的“美女”,笑盈盈地说:“就借一阵子,月底一定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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