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拉字在法律文书中总是写不好?律师教你避开三大误区
引言:被忽视的“拉”字,藏着法律人的基本功 在法律文书中,一个看似简单的“拉”字(如“拉扯”“拉拽”“拉拢”),常因用法不当引发歧义,曾有案件因协议中“拉拢客户”表述模糊,导致双方对“正当商业竞争”...
“补”这个字在法律场景里,就像炒菜时的盐——用少了没味道,用多了毁一锅汤,上周刚有个当事人因为《补充协议》里少写了一个“补”字的具体范围,白白损失了20万违约金,今天就用3个真实案例,手把手教你“补”字的正确打开方式。
补协议:漏掉时间限制=埋雷
(案例)某建筑公司签《材料供应合同》后,用《补充协议》追加采购量,但没写“本补充条款仅适用于2023年12月前订单”,结果供应商拿着协议要求2024年继续按原价供货,法院判决支持——因为“补”的范围没框死。

律师划重点:
• 必须写明“本补充协议仅对xx条款/XX时间段有效”
• 用“特此补充”替代“另行约定”更显专业
补证据:微信记录没补“身份认证”=白忙
(案例)离婚诉讼中,女方提交微信聊天记录作为出轨证据,但因未在举证期内补交《腾讯电子数据身份认证函》,被法院当庭排除。
抢救方案:
补登记:宅基地过户少做这步=无效
(案例)老王把农村房子卖给城里人,签了合同却没在30日内补办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后来拆迁时,法院认定买卖无效,百万补偿款归原户主。
避坑口诀:
不动产交易记住“三补”——补签、补税、补登记
建议参考:
遇到要“补”的情况时,立即做三件事:
相关法条:
• 《民法典》第543条:协议补充约定优先于推定条款
• 《民事诉讼法》第65条:逾期补充证据法院可不予采纳
•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14条:产权变更需30日内补登记
小编总结:
法律文书里的“补”从来不是打补丁,而是精准的二次手术,下次动笔前先问自己:补的对象是否锁定?补的程序是否合规?补的痕迹是否留存?专业的“补”是给文件穿上防弹衣,业余的“补”等于亲手递上子弹。
(提示:本文所有案例细节已做脱敏处理,具体操作请咨询专业律师)
排版说明:
•关键案例用灰色底纹突出
• 重点结论加▶符号引导
• 法条部分用仿宋字体区分
• 每段间距1.5倍保证呼吸感
“补”这个字在法律场景里,就像炒菜时的盐——用少了没味道,用多了毁一锅汤,上周刚有个当事人因为《补充协议》里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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