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刚注册,能省则省不交社保?小心赔了夫人又折兵!
“公司刚注册下来,还没正式盈利,能不能先不交社保?反正员工也没提,省点成本总行吧?”听起来好像有点道理,但作为律师,我得直接告诉你:这事儿真不行,而且风险比你想象中大得多。 社保不是“可选项”,而是...
你有没有发现,现在但凡招个人,老板第一反应不是谈工资,而是问:“社保要不要交?”
这话听着平常,可背后藏着的坑,真不少,作为企业主,你是不是也经常在心里打鼓:到底该怎么给员工交社保?是必须交?还是可以协商不交?自己缴还是找人代缴?今天咱们就坐下来,好好唠一唠这事儿——别等到劳动监察上门、员工仲裁告你,才后悔当初图省事没合规。
先说结论: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企业就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不是商量,是强制!
很多人误以为,只要员工签个“自愿放弃社保声明”,公司就能高枕无忧,大错特错!这种协议在法律上根本无效,为什么?因为社保是国家强制保障制度,属于社会公共利益范畴,你和员工私下约定不能对抗法律。
我见过太多老板说:“员工自己不愿意交,嫌到手工资少。”
可你要知道,员工现在“自愿”,不代表将来不会反悔,一旦发生工伤、生病住院,或者离职后去投诉,企业立马就得补缴+罚款,甚至还要赔偿医疗费损失——到时候,一分钱都省不了,反而多出一堆麻烦。
别一听“社保”就头大,其实操作起来挺清晰:
开户登记
新成立的企业,第一步是去当地社保局或通过政务服务网办理单位社保账户开户,带上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章等材料,几分钟搞定。
增员申报
每招一个员工,就要在系统里做“人员新增”,需要提供员工身份证、劳动合同、银行账号等信息,注意:用工之日起30日内必须完成参保,超期可能被罚。
核定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不是固定金额,而是按员工工资来算的,每年会有一个“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通常是你所在城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到300%之间,企业要如实申报员工工资,不能随便按最低基数交——否则,将来补缴时连滞纳金都能让你肉疼。
按时扣款
现在基本都是税务代征,每月自动从企业对公账户扣款,企业承担部分(养老、医疗、失业的大头),加上个人承担部分(一般从工资里代扣),一起缴纳。
年度调整与稽核
每年7月左右,社保基数会调整一次,人社局可能会随机抽查企业参保情况,尤其是员工人数多、行业风险高的企业,更要留心。
❌ “试用期不用交社保”
错!试用期也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必须交,哪怕只干了三天,也得参保。
❌ “员工签了放弃书,我就安全了”
再强调一遍:这种协议违法无效,法院判例中,99%都支持员工追偿。
❌ “用现金补贴代替社保”
听着人性化,实则埋雷,补贴给了,社保没交,出事照样全责。
❌ “挂靠代缴社保”
很多小微企业图方便,找第三方“代缴社保”,但如果没真实劳动关系,这就涉嫌骗保,严重可能触犯刑法。
去年杭州有个案子让我印象特别深。
一家装修公司老板老张,为了省钱,让所有员工签了“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每月额外发800元“社保补贴”,结果一名电工小李在工地作业时不慎从梯子上摔下,腰椎骨折,住院花了12万。
小李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直接认定为工伤,但由于公司没缴工伤保险,所有赔偿——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工资——全部由公司承担,最后法院判公司赔偿48.6万元。
更惨的是,劳动监察还顺藤摸瓜查出其他员工也没参保,责令补缴近三年社保+滞纳金,总计超过27万元。
老张一声长叹:“早知道当初每月多花两千块,哪有今天这个窟窿。”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省下的那点钱,远远抵不上一次意外带来的代价。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十三条明确: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还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员工可以因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而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这些不是吓唬人的条文,是实打实能打赢官司的依据。
很多老板把社保当成负担,可我想说:它其实是企业最便宜的“风险保险”。
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表面看是支出,实则是构建企业信用、规避用工风险的核心手段,它不仅能保护员工,也在保护你自己——避免天价赔偿、行政处罚、信用受损,甚至影响招投标资格。
请放下侥幸心理。
该开户就开户,该申报就申报,该缴的钱一分别少。
与其事后补救,不如一开始就走正道。
合法经营的企业,走得慢,但走得稳;而踩红线的“聪明人”,往往摔得最狠。
你愿意用一时的节省,换一辈子的隐患吗?
答案,其实早就写在法律里了。
你有没有发现,现在但凡招个人,老板第一反应不是谈工资,而是问:“社保要不要交?” 这话听着平常,可背后藏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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