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收条怎么写才靠谱?写错一个字可能钱都拿不回来!
看中了一套房子,房东说“先交两万定金,留着房”,你二话不说转了账,对方随手打了个收条:“今收到张三人民币两万元整。”几个月后房子没买成,你想退定金,对方一句“这是订金不是定金”,直接把你晾在原地,这时...
朋友急用钱,张口就借两万,你说“行”,转身微信转过去,结果半年没动静,催吧,人家说“最近手头紧”;再催,干脆装失忆,你想打官司吧,翻遍聊天记录,发现连个像样的借条都没有——这下可好,钱没要回来,还伤了感情。
别以为“熟人之间不用写借条”是情分,其实那是给自己埋雷,今天我就以一个执业十几年的律师身份,掏心窝子跟大家聊聊:一张真正管用的借条,到底该怎么写?写错一步,可能血本无归。
很多人以为,只要写个“今借到某某人民币XX元”就完事了,其实远远不够,法院审案子看的是证据链,而一张合格的借条,就是最核心的债权凭证,它不仅要能证明“你借了钱”,还得能证明“谁借的、什么时候借的、怎么还、利息多少、出问题在哪解决”。
我给你列个清单,一份合法有效的借条,必须包含这7个关键要素:
借款人全名 + 身份证号
别写“小王”“老李”,一定要写身份证上的全名,并附上身份证号码,这是确认主体身份的关键,万一打官司,法院得知道你是告谁。
出借人姓名也要写清楚
很多人觉得“我是出钱的,当然知道是我”,但法律上,必须明确债权归属,建议写上:“今借到张三(身份证号:XXX)人民币……”
借款金额大写+小写,缺一不可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大写防篡改,小写方便核对,两者一致才稳妥。
借款用途要写明
写上“用于家庭装修”“用于资金周转”等,虽然不影响借贷关系成立,但如果对方把钱拿去赌博、非法活动,法院可能认定借贷无效,你就白借了。
还款时间必须明确
“尽快还”“年底还”这种模糊表述,在法律上等于没写,正确写法是:“于2025年6月30日前一次性还清”。
利息要写清,否则视为无息
民法典规定:没约定利息=无息,如果你想收利息,必须写明利率,但注意!年利率超过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法院不支持,现在LPR大约3.45%,四倍就是13.8%左右,别乱写高利贷。
借款人亲笔签名 + 捺印 + 日期
签名必须是本人当面签,最好按手印,日期也不能漏,否则诉讼时效从哪天算都成问题。
写上“现金交付”或“银行转账”
如果是转账,注明账号和开户行;如果是现金,写“现金交付,借款人已确认收到”,避免对方说“你没给我钱”。
约定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谁承担
比如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可以加一句:“若发生纠纷,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均由借款人承担。” 这句话在打官司时能帮你省下几千块。
写明争议解决地
“如发生争议,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避免你跑到对方老家打官司,来回折腾。
我去年代理过一个案子:老陈借给邻居5万块,对方写了张借条,内容就一行字:“今借老陈伍万元整。”
结果三年没还,老陈起诉,对方当庭否认:“这钱是赌债,而且我没收到现金!” 法官问:有转账记录吗?老陈说微信转的,但手机坏了,记录没了,又问:借条上有身份证号吗?没有,有捺印吗?没有,还款时间呢?也没写。
最后法院判决:借贷事实无法确认,驳回起诉,老陈肠子都悔青了。
你看,就因为借条写得太“随意”,五万块打了水漂,要是当初多花十分钟,把该写的都写清楚,结局完全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规定: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简单说:没写利息=没利息;利息太高=超出部分无效。
很多人觉得写借条伤感情,怕显得“见外”,但我干这行这么多年,看得太多:真正毁掉关系的,从来不是一张纸,而是赖账不还的信任崩塌。
一张写得规范的借条,不是对别人的不信任,而是对自己钱包的负责,它不冰冷,反而是一种清醒的温柔——既保护了自己,也提醒对方:这是一笔正经事,别轻易辜负。
下次有人找你借钱,请微笑着拿出纸笔,说一句:“咱把手续办清楚,大家都安心。”
这才是成年人之间,最有分寸的情义。
好借好还,前提是“有据可依”。
别让一时的不好意思,换来一辈子的追悔莫及。
朋友急用钱,张口就借两万,你说“行”,转身微信转过去,结果半年没动静,催吧,人家说“最近手头紧”;再催,干脆装...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