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算轻伤?伤成啥样会被认定为轻伤?
咱们老百姓啊,有时候遇到点小摩擦、小磕碰,比如打架了,或者出了点小事故受伤了,经常会问:“我这伤,算不算轻伤啊?”为啥大家这么关心这个“轻伤”呢?因为在咱们国家的法律里,“轻伤”可不是个小事儿,它直接...
咱们得明白,法律上说的“轻伤”,跟咱们平时老百姓嘴里说的“哎呀,就轻伤,没事儿”可不是一回事儿,法律上的轻伤,是有严格的鉴定标准和法律后果的,它不是你我说了算,也不是医生随便看看就行,得由专门的法医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进行专业鉴定。
简单说,轻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听着有点绕?我给你掰扯掰扯。
它既不是擦破点皮、流点血那么简单(那可能只是轻微伤),也没到缺胳膊少腿、危及生命那么严重(那可能是重伤),它是一个中间状态,但这个中间状态,法律意义可就大了去了。
比如常见的:
这些都可能构成轻伤,具体的,法医会根据你的病历、片子(X光、CT啥的),结合实际检查情况,对照那个《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条条框框来判断,别自己瞎琢磨,真有事了,第一时间报警,然后申请伤情鉴定,这才是最靠谱的。
好,知道了怎么算轻伤,那一旦鉴定结果出来,是“轻伤”,会有啥后果呢?这可是个大头,大家一定要竖起耳朵听!
最关键的一点:一旦构成轻伤,就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了!
咱们国家《刑法》里有个罪名,叫“故意伤害罪”,如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就达到了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动手的那个人,可能要面临牢狱之灾!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说,最严重的情况下,致一人轻伤,可能要坐三年牢,具体判多久,还要看案件的具体情节,比如是不是初犯、有没有自首、有没有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等等,这些都会影响最终的判决。
除了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也是跑不了的,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等,只要是合理的损失,伤人者都得赔。
所以你看,这“轻伤”俩字,可不是闹着玩的,它直接关系到对方要不要坐牢,要不要赔一大笔钱,很多时候,一些小冲突、小口角,因为没控制住情绪动了手,结果把人打成了轻伤,一下子就从“民事纠纷”上升到了“刑事案件”,悔之晚矣!
给大家讲个我办过的真实小案例吧,就叫它“一巴掌打出的轻伤”。
小李和小王是邻居,因为楼道堆东西的事儿吵了起来,越吵越凶,小李一时激动,抬手就给了小王脸上一巴掌,小王当时就觉得耳朵嗡嗡响,脸上火辣辣地疼,后来去医院一检查,鼓膜穿孔了!医生说这得养,还不一定能完全好。
小王越想越气,报了警,警察介入后,建议做伤情鉴定,结果出来,小王的伤构成了“轻伤二级”。
这下性质就变了,小李原本以为就是个治安处罚,顶多赔点医药费,没想到,因为这一巴掌造成的鼓膜穿孔,他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了,虽然小李事后非常后悔,积极道歉、赔偿,小王也出具了谅解书,但刑事案件的程序还是启动了,法院考虑到小李的认罪悔罪态度、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等情节,判了他缓刑。
你看,就因为一时冲动,一巴掌,不仅破费了不少钱,还留下了案底,影响了自己和家人的生活,这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啊!这就是典型的“轻微伤”和“轻伤”的区别,也是“民事赔偿”和“刑事处罚”的鸿沟。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更有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里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就够罪了。)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是判断轻伤、重伤、轻微伤的具体依据,里面对身体各个部位的损伤都有详细的规定。
(具体的鉴定,一定要由有资质的法医鉴定机构和法医来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通常适用于造成轻微伤或者不构成轻微伤的情况。)
好了,朋友们,今天关于“轻伤”的话题就聊到这儿,我给大家总结几点核心的:
咱们得明白,法律上说的“轻伤”,跟咱们平时老百姓嘴里说的“哎呀,就轻伤,没事儿”可不是一回事儿,法律上的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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