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撞了人,跑了!对方只是轻伤,会怎么罚?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简直是刻在咱们脑子里的话了吧?但总有那么些人,要么是过于自信,要么是心存侥幸,喝了几杯小酒就觉得自己“没事,能开”,结果呢?一不小心,砰!撞了!这时候,正常人的第一反应应...
咱们先把话说在前头,“醉驾”这俩字儿,本身就不是小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道理谁都懂,但就是有人心存侥幸,觉得自己酒量好,“少喝点没事”,或者“深夜了,警察都睡了”,可一旦出事,后悔药可没地方买去。
今天咱们说的这种情况,“醉驾”、“肇事”、“逃逸”,这三个词儿凑一块儿,性质就变了,即便被撞的人只是“轻伤”,也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醉驾”本身就是犯罪!根据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就属于醉酒驾驶,只要你喝到这份上还开车,不管你有没有出事,有没有撞到人,这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妥妥的刑事犯罪,要被判刑的!
“肇事逃逸”更是错上加错!出了事故,不管是谁的责任,先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报警,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你这一跑,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本来可能只是个普通的交通事故,或者即便醉驾了,没跑的话处理起来也许还有商量的余地,但“逃逸”这个行为,直接就把自己推向了更不利的境地,这不仅是对他人生命财产的漠视,更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
像这种“醉驾肇事逃逸致人轻伤”的情况,到底会面临哪些处罚呢?
刑事责任是跑不了的:
行政责任也少不了:
民事赔偿躲不掉:
撞了人,不管对方是轻伤还是重伤,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等,该赔的一分都不能少,逃逸了,保险公司商业险部分是肯定不赔的,都得自己掏腰包。
所以您看,即便只是造成了对方轻伤,但“醉驾”+“逃逸”这两个行为一叠加,后果就已经非常严重了,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赔偿,一个都跑不了,千万别以为人没事就可以溜之大吉,那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只会让自己罪加一等。
以案说法:
咱们来假设一个小案例,就叫“小王的糊涂账”吧。 小王晚上跟朋友聚餐,一时高兴喝了不少白酒,大概半斤多,散场后,他觉得自己意识还清醒,就心存侥幸开车回家,路上,因为酒精作用,反应慢了半拍,不小心追尾了前面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把对方车屁股撞凹了一块,对方司机李先生脖子稍微扭了一下,去医院检查,医生诊断是“软组织挫伤”,属于轻伤。 当时小王吓坏了,酒也醒了大半,一看李先生好像伤得不重,又怕警察来查出自己醉驾,脑子一热,趁李先生下车查看车况、没注意他的时候,赶紧一打方向盘,一脚油门就跑了。 李先生报了警,交警通过监控很快就找到了小王,一测酒精含量,远超醉驾标准。 法院怎么判的呢?小王的行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而且因为肇事逃逸,情节恶劣,虽然李先生只是轻伤,但小王仍然被从重处罚,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他的驾驶证被吊销,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李先生的修车费、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1万多元,全部由小王承担。 您看,就因为一时糊涂,酒驾、逃逸,小王不仅坐了牢,罚了款,丢了驾照,还得赔钱,这代价可真是不小啊!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更有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律师提示:这里的“重大事故”通常要求达到一定的伤害或损失标准,如果醉驾逃逸仅致轻伤,未达到交通肇事罪的入罪标准,则以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但如果逃逸行为本身造成了更严重的后果,比如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则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更严重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律师总结:
各位朋友,通过上面的分析和案例,大家应该都明白了:“醉驾肇事逃逸致人轻伤”,绝对不是“小事一桩”。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家人、对他人、对整个社会负责,万一,我是说万一,真的因为一时糊涂犯了错,撞了人,千万不要想着逃跑!立刻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主动报警,配合调查,争取宽大处理,这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切莫心存侥幸,一错再错,否则等待你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和一辈子的悔恨。 能给大家提个醒,平平安安才是最大的福气。
醉驾撞了人,跑了,对方只是轻伤,会怎么罚?,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先把话说在前头,“醉驾”这俩字儿,本身就不是小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道理谁都懂,但就是有人心存侥幸...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