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工不签合同如何赔偿
法律解析: 暑假工通常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或短期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未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的规定,一般没有赔偿。但如果能证明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暑假工通常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或短期劳务关系,一般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的规定。不过,如果能证明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首先要明确暑假工的身份性质。一般来说,暑假工大多是在校学生利用假期进行短期工作,这种情况下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可能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劳动关系,而多属于劳务关系。劳务关系受《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并不受《劳动合同法》中未签合同双倍条款的约束。
如果暑假工满足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那么就构成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例如,小李作为暑假工在某公司工作,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该公司从用工第二个月起还未与小李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小李就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但需要注意的是,主张双倍工资赔偿需要有相应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等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解析: 暑假工通常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或短期劳务关系,一般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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