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交社保,我能直接辞职走人吗?

普法百科1分钟前1

单位不交社保,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给大家吃一颗定心丸: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直接侵害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换句话说,医院不给你交社保,你是完全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这种解除在法律上被称为“即时解除”,是因为用人单位过错导致的,所以劳动者不仅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反而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医院不交社保,我能直接辞职走人吗?


为什么一定要走“正式解除”流程?

但这里有一个非常关键的操作细节:你不能直接“甩手不干”

很多劳动者一气之下第二天就不去上班了,结果单位反过来说你旷工、自动离职,最后不仅补偿拿不到,还可能被倒打一耙,正确的做法是:

  1. 保留证据:这是所有后续维权的基础,请务必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以及与医院沟通社保问题的记录(如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如果可能,可以去当地社保中心打印一份个人缴费清单,明确显示单位未缴费,这是最有力的证据。

  2. 发送书面通知:向医院邮寄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写明解除理由是因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定要用快递(EMS或顺丰)邮寄并保留好寄送凭证和签收记录,这份通知是法律上认定你属于“被迫解除”的关键证明。

  3. 办理离职交接:在通知送达后,办理工作交接并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辞退之后,你能拿到什么补偿?

如果你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属于合法维权,可以主张以下权益:

  • 经济补偿金:这是最重要的一项,计算标准是按你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

  • 补缴社保:你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补缴在职期间的全部社保,如果无法补缴(比如因为政策原因),给你造成的损失(如医疗报销不了、养老年限不足等),你可以要求单位折现赔偿。

  • 失业金损失:由于单位未缴费导致你无法领取失业金,你也可以主张赔偿。


【给劳动者的行动建议】

如果遇到了和医院类似的社保纠纷,不要慌张,也不要冲动行事:

  1. 先沟通,后行动:可以先和医院人事部门正式沟通一次,用证据说话,要求其限期补缴,有时可能是经办人员疏忽,沟通就能解决。
  2. 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监察大队:如果沟通无效,立即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他们会责令单位改正,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指导。
  3. 仲裁是最终武器:如果投诉后单位仍不解决,就在离职后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你的所有合理诉求都可以在这里提出。

【相关法条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小编总结】

社保不是单位的“恩赐”,而是你依法应得的权益保障。医院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既是短视行为,也埋下了巨大的用工风险,对于劳动者而言,手中有证据,操作有程序,法律就是你最坚实的后盾,遇到权益被侵害,果断、理智地运用法律武器,该拿到的补偿一分都不会少,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来都不是一件需要不好意思的事。

医院不交社保,我能直接辞职走人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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