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是第几条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多个条款涉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如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第三十七条劳动者预告解除、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即时解除、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
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不同情形下的解除对应不同的法条,常见的有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有着明确且细致的规定。
协商解除:依据该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体现了双方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解除合同。
劳动者单方解除:
1.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根据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给予了劳动者一定的择业自由,但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 劳动者被迫解除,按照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1. 过失性辞退,根据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存在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 无过失性辞退,依据第四十条,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经济性裁员,按照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在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等情形下,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这些法条从不同角度规范了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和程序,保障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解析: 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不同情形下的解除对应不同的法条,...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