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社保,我能甩手不干吗?职场人的权益自救指南

普法百科17小时前5

老铁们,最近是不是又为社保那点事儿头疼了?明明辛辛苦苦上班,公司却连最基本的社保都不给你交,这时候你心里是不是冒出一个念头:这班还能不能上了?我能立马卷铺盖走人吗?

别急,这事儿还真不是“忍忍就算了”那么简单,咱们今天就唠明白:公司不交社保,你完全有权提前离职,而且还能理直气壮地要求补偿!

为啥社保这么重要?

社保不是“可交可不交”的额外福利,而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更是劳动者的基本保障,它关系到你的医疗、养老、生育、失业、工伤五大核心权益。公司不交社保,等于直接把你暴露在风险中——生病了没人报销、退休了没养老金、怀孕了没津贴……这哪是打工,简直是“裸奔”啊!

不交社保,离职不仅是权利,更是明智之举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属于严重违法行为,这时候,你不需要忍气吞声熬到合同到期,而是可以:

  1. 立刻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连提前30天通知都省了!
  2. 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3. 追缴社保:向社保局投诉,强制公司补缴欠下的社保费用。

注意了:如果你因为公司不交社保而主动离职,法律是站你这边的!这不是“任性”,而是正当维权。

给你的实操建议

  1. 先取证: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或未缴纳证明)、沟通记录等证据。
  2. 书面通知公司:明确以“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别口头说,留证据!)。
  3. 投诉维权:如果公司耍赖,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社保中心投诉,一告一个准。
  4. 仲裁兜底: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会为你撑腰。

沉默只会纵容无良企业,维权才是对自己负责


相关法条参考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加收滞纳金。

职场不是“忍术修炼场”,你的权益要靠自己争取。公司不交社保,不是你的错,但放任不管就是你的损失,与其纠结“能不能走”,不如果断行动:取证、通知、投诉、仲裁,一步到位,法律是你的盾牌,不是装饰品!

打工可以辛苦,但不能委屈——共勉!

(注:本文仅提供法律常识参考,具体个案请咨询专业律师。)

不交社保,我能甩手不干吗?——职场人的权益自救指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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