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公积金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后,公积金有多种处理方式,包括封存、提取、转移等,具体取决于个人的实际情况,如是否离职、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
一、公积金封存当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暂时没有新的工作单位接收公积金,原单位会办理公积金封存手续。封存是指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暂时封存在原单位或公积金管理中心,账户处于停止缴存状态,但余额仍然保留。在封存期间,职工无法进行公积金贷款,但账户内的资金仍按规定计息。一般来说,公积金封存后,职工可以在找到新单位后,由新单位办理启封和转移手续,继续缴存公积金。
二、公积金提取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职工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提取公积金。常见的提取情形有以下几种:1. 离职且户口迁出本市:如果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户口已经迁出本市,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户籍迁移证明等相关材料。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3. 出境定居:职工出境定居的,可提取公积金。要提供出境定居证明等文件。
三、公积金转移如果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很快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且新单位也为职工缴存公积金,那么可以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将原单位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到新单位的公积金账户中,实现公积金的连续缴存。办理转移时,需要向新单位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原单位的公积金账户信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总之,解除劳动合同后,职工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公积金,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