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首先是劳动合同期满。这是较为常见的一种情形,当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时,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可能需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因为劳动者已进入养老阶段,不再具备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主体资格。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劳动者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主体,其生命的终结或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条件被宣告失踪、死亡,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当用人单位资不抵债,被法院宣告破产,其主体资格即将消灭,无法再继续履行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因此终止。
还有,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这些情况都表明用人单位无法再正常经营,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也会终止。
另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为未来可能出现的新情况预留了法律空间,以保证法律的适应性和完整性。总之,这些情形明确了劳动合同终止的边界,保障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