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什么时候可以做劳动鉴定

普法百科3小时前1

一、工伤后什么时候可以做劳动鉴定

一般来说,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就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具体而言,以下是一些要点:

1. 伤情相对稳定。这意味着工伤造成的伤害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不再处于急剧变化的状态。例如,骨折经过复位固定治疗后,已经达到临床愈合的标准,基本不会再有明显的变化。

2. 停工留薪期满。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如果期满,且满足其他条件,就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特殊情况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的,需等延长期限届满。

二、去什么地方做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应当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

一般来说,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就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提出申请时,需准备好相关材料,例如决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等材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三、如何走工伤保险流程

走工伤保险流程如下:

(一)工伤认定

1.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三)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1.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职工可依据鉴定结果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报销、伤残津贴等。

2. 用人单位需按照规定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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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法策https://www.falv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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