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

普法百科16分钟前1
法律解析:

浙江省停工留薪期主要依据《浙江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确定,一般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结合《浙江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来综合确定,情况特殊时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在浙江省,停工留薪期的确定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流程。《浙江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是确定停工留薪期的重要依据。该办法规定,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

具体的确定方式上,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起到关键作用。医疗机构会根据职工的受伤情况和病情,给出相应的诊断和建议。同时,《浙江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也为停工留薪期的确定提供了参考标准。该目录按照不同的伤害部位和伤情程度,对停工留薪期进行了分类规定。例如,对于一些常见的骨折类型,目录中明确了相应的停工留薪期范围。

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先由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浙江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其停工留薪期,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停工留薪期的确定会更加复杂。如果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与用人单位对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期限存在争议,那么可以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确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相关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和确认。

另外,如果工伤职工所受伤害未列入《浙江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那么则由用人单位根据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提出其停工留薪期意见,并且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同时,也可以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总之,浙江省停工留薪期的确定是一个严谨且科学的过程,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用人单位的合理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分享举报
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怎么办
« 上一篇16分钟前
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哪个好
下一篇 »16分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