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到十级标准及赔偿

普法百科2小时前1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到十级标准及赔偿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到十级标准主要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

一级伤残最为严重,表现为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等;十级伤残相对较轻,如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赔偿方面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还可能涉及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具体额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二、上班路上出了交通事故能算吗

上班路上出交通事故,符合法定条件可认定为工伤。依据《》,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判断是否为工伤需考虑几个关键因素。其一,事故需发生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合理路线包括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以及往返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等。其二,必须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其三,职工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不能是主要责任。若职工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职工若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所以,上班路上出交通事故不一定都算工伤,要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看是否符合上述条件来认定。

三、上班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满足一定条件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具体而言,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其一,时间条件,是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内。比如按正常通勤时间、因合理事由适当提前或推迟的时间。其二,路线条件,是在合理的上下班路线上。合理路线不仅包括最直接、最近的路线,还涵盖因日常生活所需而选择的其他路线,像顺路买菜等。其三,事故责任条件,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这要依据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判定。

若符合上述条件,职工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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