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弄的工伤能认定吗

一、在公司弄的工伤能认定吗

在公司发生的伤害,一般情况下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需符合一定条件。

根据《》,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此外,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情形,也可认定为工伤。

不过,职工存在故意犯罪、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若在公司发生伤害,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言等,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在上下班途中认定工伤吗

在上下班途中,满足一定条件可认定为工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强调“非本人主要责任”,需要以相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此外,如果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符合上述条件的事故,也可认定为工伤。

但若是上下班途中因个人原因摔倒、与他人发生口角冲突受伤等,一般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按规定提交相应材料,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判定。

三、在县级医院能认定工伤吗

县级医院本身不能认定工伤。工伤认定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的行政行为,不是医疗机构的职责。

县级医院可以在工伤认定过程中起到一定作用。它能为受伤职工提供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这些证明材料是申请工伤认定时所需的重要依据。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后,可先到县级医院就医,医院会对伤情进行检查、治疗,并出具相关诊断证明。

职工或其用人单位要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包括县级医院诊断证明在内的一系列材料,如证明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提交的材料,结合调查核实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所以,县级医院不能认定工伤,但它出具的诊断证明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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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法策https://www.falv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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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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