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是怎么赔偿的

普法百科1秒前1

一、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是怎么赔偿的

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赔偿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

首先,依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若其负事故全部责任,可能承担较多;若双方都有过错,按比例分担。

其次,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也会影响额。比如肇事方事后积极救助伤者与逃避责任相比,后者需承担的精神损失费可能更多。

再者,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是关键考量。若事故导致受害人伤残或死亡,对其本人及家属精神打击极大,赔偿数额通常较高;若只是轻微擦伤,精神损失费会相对较少。

此外,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也有影响。经济发达地区赔偿标准可能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

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一般由法院根据上述因素酌定。一般致人残疾的,精神抚慰金数额可结合确定;致人死亡的,按一定幅度确定赔偿数额。当事人主张精神损失费需提供相应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报告等,以证明精神受到损害。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评定标准最新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评定目前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该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

标准涵盖多个方面的损伤评定。在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方面,依据神经功能障碍程度、智力及精神障碍情况等评定;面部损伤按容貌毁损程度、视力和听力受损状况等确定;颈部及胸部损伤涉及呼吸、循环功能损害等;腹部损伤考虑消化、泌尿等系统功能;盆部及会阴部损伤关注生殖、泌尿等功能;脊柱、四肢损伤根据肢体功能丧失程度等判断;体表及其他损伤则看瘢痕形成、皮肤移植面积等。

评定需由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时应全面、科学、客观分析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依赖程度,适当考虑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伤者需提供病历、影像资料等完整材料,以确保评定结果准确公正。

三、上下班途中出了交通事故算不算

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符合一定条件算工伤。根据《》,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里有两个关键要素。一是“非本人主要责任”,这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若职工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如职工引发事故被认定为主要责任,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二是“上下班途中”,合理的时间与路线是判断标准。合理时间不仅包括正常上下班时间,还涵盖加班等延长的工作时间;合理路线指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等合理路径。

例如,职工下班后顺道去菜市场买菜,再回家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一般会被认定为工伤。但如果职工下班后去其他城市游玩,返程途中出事故,则通常不符合“上下班途中”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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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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