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怎么变成老赖?教你一步步把他送上失信名单!
好心借了几万块给朋友救急,说好三个月就还,结果一拖就是一年,电话不接、微信拉黑,见面装不认识?更气人的是,人家日子照过,车照开,饭照吃,偏偏就是不还钱,这时候你是不是特别想问一句:这种人到底能不能治?...
最近有个朋友急匆匆地找我咨询,说他半夜在路边跟人谈好了价格,刚上车就被便衣警察当场控制,人带走了,可什么都没发生——钱没付、事也没做,他一脸委屈:“律师,我这连手都没碰人家,算啥嫖娼?总不能凭空定罪吧?”
这个问题问得挺典型,很多人以为“只要没真干,就不算犯法”,但法律上真不是这么简单算的。

咱们先说结论:嫖娼未遂,依然可能被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涉及刑事风险。别急着反驳,听我慢慢拆解。
很多人误以为,只有实际发生了性交易才算嫖娼,但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相关司法实践,认定嫖娼行为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卖淫嫖娼的合意”以及“为实施行为所做的实质性准备”。
举个例子:你和对方谈好价格,约定地点,支付定金,或者已经进入特定场所(比如酒店房间),哪怕最后因为警察突袭、自己反悔、身体原因等原因没能真正发生关系,执法机关依然可以认定你构成了“嫖娼未遂”。
什么叫“实质性准备”?
这些都可能被视为“着手实施违法行为”,只是因外部原因未能完成,属于“未遂”。
现实中,警方判断是否构成嫖娼,并不会只看“有没有发生性关系”,而是综合全案证据来推定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
常见的证据包括:
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你有明确的嫖娼故意并已开始实施,即使最终“没成”,也大概率会被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注意!这里没有区分“既遂”和“未遂”,也就是说,法律并未将“是否完成性行为”作为处罚的前提条件,实务中,对于未遂情形,公安机关通常会视为“情节较轻”,可能会从轻或减轻处罚,比如给个5日拘留+500元罚款,而不是顶格处理。
但也别抱侥幸心理——“未遂”只是量罚情节,不是免责理由。
更关键的是,一旦被行政处罚,就会留下违法记录,这个记录会影响政审、出国签证、子女参军考公,甚至有些单位会因此解除劳动合同。
2022年,江苏南通一名男子通过社交软件联系女子,约定300元“上门服务”,两人在小区楼下见面后,男子支付了200元定金,随后一同乘电梯前往酒店,刚进房间脱外套时,民警破门而入,当场抓获。
男子辩称:“我们还没开始,连衣服都没脱完,凭什么说我嫖娼?”
但法院最终维持了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
理由是——双方已达成合意、支付定金、进入封闭空间,具备实施嫖娼的现实危险性和紧迫性,属于“已经着手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仅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构成嫖娼未遂,依法应予处罚。
该男子被行政拘留5日。
你看,差一步,也不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安部《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1〕4号)
明确指出:“已经谈妥价格并已给付金钱或财物,且已着手实施,但由于本人主观以外的原因未发生性关系的,应认定为卖淫嫖娼行为。”
这份批复至今仍是基层执法的重要依据。
说到底,嫖娼未遂≠合法,也不等于没事。
法律打击的,是你那个“想干坏事”的念头加上“已经开始动手”的行为,哪怕最后一刻收手,或者被警察打断,只要证据链完整,照样可能背上行政处罚。
所以奉劝各位:
别赌运气,别信“只要没做完就不算”的民间说法。
一次冲动,可能换来一辈子的污点。
清白比一时快感值钱得多。
如果你已经被抓,第一时间联系专业律师,争取从程序合法性、证据充分性等方面入手,看看是否有辩护空间,但最好的策略,永远是——别碰红线,从一开始就远离诱惑。
守住底线,才是真正的自由。
嫖娼未遂怎么处理?被抓了没成事,算不算违法?,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最近有个朋友急匆匆地找我咨询,说他半夜在路边跟人谈好了价格,刚上车就被便衣警察当场控制,人带走了,可什么都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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