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怎么办理?手把手教你避坑,从无照经营到合法开门第一步
营业执照不是“可办可不办”,而是“必须得办” 先说重点:只要你从事经营活动,不管线上线下、规模大小,只要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持续性行为,原则上都得办营业执照,别觉得“我朋友圈卖点特产算啥”“我在抖音接单...
明明在一家公司干了八年,跳槽时HR却说“工龄从入职起算”,之前的经历全被清零?或者,公司裁员赔偿金只按最近两年算,心里憋屈得不行?更离谱的是,有人辞职后再回原单位,领导一句“重新计算工龄”,十几年的付出仿佛打了水漂。
别急,今天咱们就来把“工龄”这件事掰开揉碎讲清楚——它不只是你在职场上的“年头”,更是你真金白银的权益筹码。

很多人以为,工龄就是“我在这个公司干了多少年”,听起来简单,但背后藏着不少门道,工龄分为两种:本单位工龄和连续工龄。
本单位工龄:顾名思义,就是你在当前这家公司的服务年限,这个最直观,也最容易查到,通常用于年休假、调薪、内部晋升等。
连续工龄:这才是关键!它指的是你参加工作以来,不间断的实际工作年限,哪怕中间换过单位,只要没出现长期断档(比如超过6个月没缴社保),很多情况下是可以累计计算的。
举个例子:小李98年进国企,05年离职去私企,一直正常交社保,12年又回到原系统工作,虽然中间换了单位,但他的连续工龄从98年起算,这直接影响他退休金、医疗待遇、甚至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工龄不是“公司说了算”,而是由劳动关系、社保缴纳记录、档案材料共同支撑的法律事实。
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我们一条条拆解:
✅可以累计的情况:
❌容易被“清零”的坑:
特别提醒:有些公司玩“花招”,让你签一份《自愿放弃工龄声明》,这种条款违法无效!工龄是法定权益,不能靠一纸协议就抹掉。
老张在某制造厂干了整整10年,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半年后,公司因人手紧张又请他回来,但要求他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合同,岗位不变、工资略降,还明确告知:“这次从零开始算工龄。”
老张觉得不对劲,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应支付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N倍),公司辩称:“你已经离职,现在是新劳动关系,工龄当然重算。”
法院怎么判的?
判决支持老张!
理由如下:
公司被判支付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合计近12万元。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工龄不是你想清就能清的,关键看实质,而不是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工龄计算应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基础。
人社部相关规定:职工退休时,养老金计算与“累计缴费年限”直接挂钩,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如国企工龄、军龄等)。
这些法条不是摆设,而是你遇到纠纷时最硬的底气。
作为从业十几年的劳动法律师,我想说一句掏心窝的话:
工龄,是你用青春和汗水存进“时间银行”的存款。每一天的打卡、每一次的加班、每一份责任的承担,都在为未来的退休金、补偿金、医疗待遇添砖加瓦。
别轻易相信口头承诺,更别签任何“自愿放弃工龄”的文件,平时注意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记录、工作邮件等证据,一旦发现单位试图“清零”你的工龄,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该仲裁就仲裁,该起诉就起诉。
法律从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永远站在有准备的人这一边。
你的工龄,不该被轻描淡写地抹去,它值得被看见,更值得被尊重。
工龄到底怎么算?单位不认怎么办?一文讲透你的职场时间价值,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明明在一家公司干了八年,跳槽时HR却说“工龄从入职起算”,之前的经历全被清零?或者,公司裁员赔偿金只按最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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