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第三年怎么过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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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第三年怎么过户房产

离婚第三年过户房产,分以下情况处理:

- 诉讼离婚:凭借的判决书或调解书过户。当事人携带生效的法律文书、、等材料,到当地中心申请过户。法院的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若对方不配合,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从而完成过户。

- 协议离婚:双方需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要准备好、、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若对方拒绝配合,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经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仍不执行,可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完成过户。

过户过程中,可能涉及、等税费,具体需依据当地政策缴纳。此外,不同地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上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确保准备齐全材料,顺利完成房产过户

二、离婚案涉及房产怎么收费

离婚案涉及房产的收费分两方面。

法院方面,离婚案件每件需交纳基本费用,若涉及,财产总额不超20万元的,不另行收费;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例如,分割房产及其他财产共价值100万元,20万元以内不额外收费,超出的80万元按0.5%计算,需多交4000元。

律师收费则方式多样。其一为固定收费,律师依据案件复杂程度、工作量、当地经济水平等确定一个固额。简单案件可能几千元,复杂涉及大额房产分割的,可能数万元甚至更高。其二是按比例收费,根据房产价值按一定比例收取,比例通常在1% - 5%左右。比如房产价值500万元,按2%比例收费,律师费就是10万元。其三是风险代理收费,先收取基本办案费用,待案件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按一定比例收取报酬,但这种方式不适用婚姻、继承案件涉及身份关系部分。

三、离婚后房产证可以再分吗

离婚后房产证对应房产是否可以再分,需分情况判断。

若离婚时已对房产进行明确分割,并且办理了相应产权变更手续,通常不能再分。因为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遵守。例如,双方协议房子归一方所有,且完成过户,另一方就不能再要求重新分割。

若离婚时未对该房产进行处理,离婚后可以就该房产再次分割。夫妻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还有一种情况,若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房产等行为,自发现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法院会在查明事实后,对隐藏、转移等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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