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就是老赖?到底犯不犯法,能坐牢吗?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张口借五千,说好下月就还,结果一拖半年,电话不接、微信拉黑,最后连人影都找不着了?你心里憋屈,气得牙痒痒,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去找他又怕撕破脸,不去追吧,钱又不是大风刮来...
朋友张口借了五千,说好下个月发工资就还,结果一拖再拖,微信不回、电话拉黑,最后连朋友圈都屏蔽你了,你心里憋屈,气得直拍桌子:“这人真是个老赖!”可问题是——到底什么情况下,借钱不还的人才能被正式认定为“老赖”?法律上真有“老赖”这个词吗?
今天咱们就来把这件事掰开揉碎讲清楚。

得先澄清一个常见的误解:“老赖”不是法律术语,你在《民法典》《刑法》里翻破了也找不到这三个字,它其实是老百姓对“欠钱不还、恶意逃避债务”的人的俗称,而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称呼是——失信被执行人。
换句话说,一个人只有经过法院判决、进入执行程序、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还被法院依法纳入“失信名单”,他才在法律意义上成了大家口中的“老赖”。
那整个过程是怎么走的呢?
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假设你借给朋友小李3万元,写了借条,约定半年内还清,到期后他各种推脱,你实在没办法,只能去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判小李还你本金加利息,判决书生效了,但小李还是不还钱。
这时候,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他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支付宝、微信钱包……如果发现他明明有钱却故意转移财产、装穷耍横,或者直接玩失踪,法院就会把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我们说的“上黑名单”。
一旦上了这个名单,后果可不只是丢脸那么简单:
这才是真正的“老赖”待遇,是法律实打实的惩戒措施。
所以你看,不是只要欠钱不还就能叫老赖,必须走完“起诉—胜诉—申请执行—拒不履行—法院认定”这一整套流程,才可能被贴上这个标签。
去年我代理过一个案子,当事人王姐借给邻居老陈5万块钱应急,当时没写借条,只是微信说了句“月底一定还”,结果半年过去了,老陈不仅不还,还反过来说是王姐自愿给的“人情钱”。
王姐气得不行,找到我咨询,我让她赶紧收集证据——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通话录音……后来我们把这些材料整理成完整证据链,起诉到法院。
法院最终采信了电子证据,判决老陈还款,但判决下来三个月,老陈一分钱没动,我们立刻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封了他的公积金账户,冻结了银行卡,还把他列入了失信名单。
这一下,老陈急了——原来他正准备贷款买房,结果银行一看征信,“失信”两个字直接拒贷,他连夜找王姐道歉,第二天就把钱一分不少打回来了。
这个案子说明什么?法律不怕你欠钱,怕的是你不启动程序,很多人吃亏,不是因为对方太坏,而是自己太忍让、太拖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可以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未按期返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很多人在面对熟人借钱时,总想着“算了,别伤感情”,可现实往往是:你不追,他就真不还;你一提,他就翻脸。
善意要有锋芒,信任也要有底线。
如果你的钱借出去了,对方逾期不还,别光在心里骂“老赖”,要做三件事:
法律不会主动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你越早行动,越有可能把损失降到最低。
最后送大家一句话:借钱看人品,还钱见人心。真正的朋友,不会让你为难;真正的诚信,也不该用法律来检验。
但万一遇上了,别怕,法律站在你这边。
借钱不还就是老赖?到底怎么才算失信被执行人?,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朋友张口借了五千,说好下个月发工资就还,结果一拖再拖,微信不回、电话拉黑,最后连朋友圈都屏蔽你了,你心里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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