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就是老赖?东莞人注意了,欠钱不还到底犯不犯法?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张口借五千,说好三个月还,结果三年过去了连个微信都不回;亲戚借了十万做小生意,承诺年底结清,可如今房子都翻修了,钱却像石沉大海,在东莞这座制造业与民营经济活跃的城市,人情...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急用钱,你二话不说借出去几千、几万,甚至十几万,当初说得信誓旦旦:“月底就还!”、“下个月发工资第一时间转你!”结果呢?时间一天天过去,电话不接、微信已读不回,见面装看不见,最后连人影都找不到了。
更气人的是,你还不能催得太紧——一催,对方倒打一耙:“你怎么这么小气?”“我们不是兄弟吗?至于吗?”好像欠钱的才是大爷,要债的反倒成了罪人。

但今天我要告诉你一句大实话:借钱不还,不是“道德问题”,而是“法律问题”;你以为的“躲”,其实是在一步步踩进刑事犯罪的雷区!
很多人以为,欠钱不还是“民事债务”,法院判了最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俗称的“老赖黑名单”,确实,一开始是民事案件,但如果法院已经作出生效判决,你明明有还款能力却故意转移财产、玩失踪、装穷逃避执行,那性质就变了。
举个真实案例:
去年在浙江温州,有个叫张某的男子向朋友李某借款15万元,约定半年内归还,到期后迟迟不还,李某起诉胜诉,法院判决张某偿还本息合计17.3万元,可判决生效后,张某不仅没还钱,还把名下一套房产低价过户给亲戚,自己开着新买的宝马到处晃悠。
李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调查发现张某名下无财产,但通过大数据追踪发现他每月消费流水高达3万多元,且频繁出入高档场所,公安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张某被刑事拘留,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重点来了:他不是因为“借钱”坐牢,而是因为“有钱不还+恶意逃避执行”进了监狱!
这就是典型的从“民事债务人”变成“刑事被告人”的过程。
我们经常看到老赖常用的手段:
可这些操作,在法律眼里早就不新鲜了,法院现在有“查控系统”,能一键查询你的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支付、不动产、车辆、证券……哪怕你用别人名字买房买车,只要资金来源清晰、实际使用人是你,照样可以认定为“隐匿财产”。
更有甚者,有些人以为“只要不被抓住就不算违法”,但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别再天真地以为“欠钱不还顶多上个征信”——当你开始刻意逃避、恶意转移财产,你就已经站在了刑事犯罪的边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明确规定以下行为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一)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
(二)伪造证据,妨碍执行;
(三)接到执行通知后虚构债务或无偿转让财产;
(四)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高消费等。
这些法条不是摆设,而是悬在每一个“耍聪明”的老赖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作为执业多年的律师,我见过太多因“一时困难”陷入债务的人,也见过更多“装穷耍横”的老赖,我想说一句掏心窝子的话:
诚实守信,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底线。
如果你真的一时周转不开,完全可以主动沟通,协商分期、延期,甚至请求法院调解,大多数债权人都愿意给一点时间,毕竟大家都不想走到对簿公堂那一步。
但如果你选择逃避、欺骗、转移财产,那你失去的不只是信誉,还有自由。
✅ 借钱不还≠没事
✅ 判决之后装死≠安全
✅ 转移财产≠高枕无忧
法律不会立刻惩罚你,但它一定会找到你。
那些还在“躲债”的人,请放下侥幸心理,主动履行义务,才是唯一的出路,否则,等来的可能不是宽限,而是一纸逮捕令。
而对于出借人来说:别再默默忍受,保留好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证据,及时起诉,申请执行,你的每一步维权,都是在捍卫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最后提醒一句:
这个社会不怕你穷,怕的是你明明能还却不还。
信用,比钱更值钱。
别让一时的“赖”,毁了一生的“人”。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急用钱,你二话不说借出去几千、几万,甚至十几万,当初说得信誓旦旦:“月底就还!”、...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