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动仲裁带的资料有哪些
法律解析: 去北京申请劳动仲裁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证据材料等。 仲裁申请书是必不可少的。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详细书写,需写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
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资料有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证言等。
在确认劳动关系时,不同类型的资料有着不同的作用和证明力。
劳动合同是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资料。它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重要条款。一份完整有效的劳动合同,能清晰地表明双方存在正式的劳动关系。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也非常关键。如银行转账记录、工资条等,这些资料能够证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事实。工资的发放周期、金额等信息,都可以作为判断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例如,每月固定时间由用人单位账户向劳动者账户转账一定金额的工资,这就有力地证明了双方存在雇佣关系。
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也具有证明作用。这些证件通常是用人单位发放给劳动者,用于表明其在单位的身份和工作岗位。上面一般会有劳动者的姓名、照片、单位名称、工作部门等信息,是劳动者为该单位工作的直观体现。
另外,考勤记录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它可以反映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出勤情况,体现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安排。考勤记录的形式多样,包括纸质考勤表、电子考勤打卡记录等。
最后,其他劳动者的证言也能起到辅助证明的作用。同一单位的其他劳动者可以证明该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情况,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与同事的协作等。不过,证人证言的证明力相对较弱,需要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
除了以上常见的资料外,还有一些其他资料也可能用于证明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的招聘记录、劳动者参与单位培训的记录、业务往来邮件等。在实际生活中,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劳动者应注意保存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本文来源:https://www.falvce.com法律解析: 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资料有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证言等。...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