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工资怎么结算的
法律解析: 转正后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工资应按照实际工作天数和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进行结算。同时,劳动者还可能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根据《工资...
试用期无故被辞退,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根据实际出勤天数进行结算。并且,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可能还需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关于工资结算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就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常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工资标准。这个标准只要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法有效的。
在结算工资时,要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例如,劳动者试用期工资约定为每月3000元,一个月按30天计算,每天工资就是100元。如果劳动者实际出勤了15天,那么应结算的工资就是1500元。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关于无故辞退的问题。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无故辞退劳动者,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说,试用期无故被辞退,劳动者除了能拿到应得的工资外,还可能获得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按照规定结算工资或者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劳动仲裁机构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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