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转正辞职几天可以走
法律解析: 未转正员工辞职,通常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后可以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处于试用期尚未转...
不满三个月辞职,若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后可以走;若已过试用期,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后可以走;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不同的情况对应着不同的辞职时间要求。试用期内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员工入职不满三个月且处于试用期,只需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表明离职意向,三天期满后就可以合法离职。这里的通知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但为了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如提交辞职申请。
过了试用期的情况。即便入职不满三个月,但如果已经过了试用期,劳动者想要辞职,就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可以是辞职信、辞职报告等,并且要确保用人单位收到该通知。在这三十日的时间内,劳动者仍然需要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正常工作,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三十日期满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即解除,劳动者可以离职。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例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离职是基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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