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伤停工留薪工资由谁负责执行

普法百科14小时前1
法律解析:

劳务派遣工伤停工留薪工资一般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执行。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涉及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主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因此,从主体责任上,支付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所以通常应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执行支付停工留薪工资。

用工单位也并非完全没有责任。用工单位是实际使用劳动者进行劳动的主体,其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一般会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在协议中可能会就工伤等相关费用的承担进行约定。如果协议约定由用工单位承担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那么在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后,可依据协议向用工单位进行追偿。

同时,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不履行支付停工留薪工资的义务,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劳务派遣单位支付;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如果有证据证明用工单位对工伤停工留薪工资支付有约定责任的,也可以将用工单位列为共同当事人,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总之,虽然原则上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执行,但实际情况可能因具体协议约定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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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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