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产权到期后,我的房子还是我的吗?律师详解后续处理方案
原创文章内容: “70年产权”一直是买房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很多人心里犯嘀咕:花几百万买的房子,产权到期后会不会被收回?土地会不会被国家无偿收回?房子还能继续住吗?我们就从法律和实践角度,彻底讲清楚...
房屋产权到期后续签费用目前没有统一的计算方式。不同性质的土地续期规定有所不同,住宅建设用地一般自动续期,费用缴纳或减免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需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续期,费用要根据各地政策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等综合确定。
首先要明确,我们常说的房屋产权期限,实际是指土地使用权期限。土地性质不同,其产权到期后续期及费用计算情况也不一样。
住宅建设用地:根据《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但对于续期费用如何计算,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给出具体标准。这是因为我国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大多从70年起算,目前真正面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需要续期的情况还较少,相关细则还在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中。未来可能会根据土地的市场价值、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来确定续期费用,也有可能会有减免政策。
非住宅建设用地: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一般来说,土地使用者需要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费用的计算通常会参考土地的位置、用途、市场评估价格等因素。不同地区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续期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标准差异较大。有些地方可能会按照土地出让时的基准地价一定比例计算,有些则会根据重新评估的土地市场价格来确定。
由于房屋产权续期费用涉及众多复杂因素,且各地情况不同,目前没有一个通用的计算方法。随着相关法律和政策的不断完善,后续会有更明确的规定和计算方式出台。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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