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万古借钱不还?老赖横行,债主如何合法追回血汗钱?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糟心事?朋友、亲戚,甚至点头之交,张口就是“借两万,年底就还”,结果一年拖两年,电话不接,微信拉黑,人影都见不着,尤其是在咱们重庆大足、万古这些地方,熟人社会里讲“情面”,可一旦碰上...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张嘴借五千、一万,说得比唱得还好听:“月底就还!”“下个月发工资立马转你!”结果呢?电话不接,微信已读不回,人影不见,最后连朋友圈都清空了,这不是电视剧桥段,这是真实发生在河南西峡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西峡一位李女士向我们咨询:她借给同乡王某28万元,说是给孩子买房用的“急钱”,当初写过借条,也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时间,可三年过去了,王某不仅一分钱没还,还玩起了“失踪”——手机停机,老家房子出租,人不知去向,李女士拿着借条四处打听,邻居都说:“早跑外地去了,听说在山东做买卖。”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拖延还款”了,而是典型的“恶意逃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老赖行为。
很多人以为,朋友之间借钱,讲的是情分,打官司伤感情,可当对方把你的善意当成软弱,把借条当废纸,你还一味忍让,那受伤的不只是钱包,更是对人性的信任。
那么问题来了:钱借出去了,人跑了,借条还在,还能要回来吗?
答案是:能!但必须快、准、狠。
就在去年,西峡法院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张某借给熟人刘某15万元,约定一年内还清,结果到期后刘某先是推脱,后来直接搬离原住址,换了手机号,甚至注销了社交账号,张某无奈起诉,提交了借条、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中刘某承认借款的截图。
法院经审理认定:双方存在真实借贷关系,刘某恶意逃避债务,构成违约,最终判决刘某偿还本金及合法利息,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俗称的“老赖黑名单”),更关键的是,法院通过公安系统协助查找到刘某名下一辆未过户的轿车,依法查封拍卖,部分清偿了债务。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哪怕人跑了,只要证据齐全,法律依然能为你撑腰。
但你也得明白——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如果你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失联苗头,千万别等“三年后再起诉”,越早行动,越有可能保全资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只要符合“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就可以提起诉讼。
更重要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明确:一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无法乘坐高铁、飞机,不能住星级酒店,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也会受限——老赖的日子,正在越来越难熬。
作为一名处理过上百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律师,我想说一句掏心窝子的话:你可以善良,但不能没有锋芒。
借钱给他人,不是施舍,也不是投资,而是一次信任的交付,而法律,就是守护这份信任的最后一道防线。
如果你正面临“借钱不还”的困境,请记住以下三点:
西峡的这位李女士,我们已经帮她启动了诉前调查程序,正在调取王某的出行轨迹和名下资产,也许追回全部欠款仍有难度,但至少,我们要让“老赖”知道——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欠的不止是钱,还有法律的审判。
最后送大家一句话:愿你我都能被世界温柔以待,但也要随时准备好,用法律的剑,守护自己的光。
借钱不还变老赖?西峡男子人间蒸发后,债主如何追回血汗钱?,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张嘴借五千、一万,说得比唱得还好听:“月底就还!”“下个月发工资立马转你!”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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