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么走流程?协议离还是起诉离?关键一步别踩坑!
哎,说到“离婚”这两个字,很多人心里一紧,不是说结个婚难,而是离个婚,有时候比结婚还折腾,电话打了一圈,民政局问一圈,网上查了一堆,发现信息乱七八糟——到底该从哪儿开始?是两个人签个字就能离,还是要上...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时刻——某天晚上,躺在床上刷着手机,突然翻到几年前和另一半的合照,心里咯噔一下:当初说好要一起走到白头的人,怎么现在连一句话都懒得多讲?更别提坐下来好好吃顿饭了。
其实啊,在我做婚姻家事律师这十几年里,见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不想过了。”三个字,轻飘飘,却像刀子一样割开了两个人十来年的牵绊,可真要走那一步——怎么离?去民政局还是法院?要不要请律师?孩子归谁?房子怎么分?这些问题,哪一个都不是拍拍脑袋就能决定的。

今天咱们就来聊点实在的,不绕弯子,也不煽情,就从你最关心的问题开始说起:到底该怎么离婚?
合法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如果你和对方还能坐下来谈,财产分得清,孩子抚养也达成一致,那首选一定是协议离婚。
但注意!2021年《民法典》实施后,多了个“离婚冷静期”,什么意思?你们去民政局提交离婚申请后,要等30天,这30天里,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撤回申请,30天过了,还得再去一次民政局领证,才算正式离婚。
很多人一听冷静期就炸了:“我都下定决心了,凭什么还要等?”
但你要明白,立法本意是防止冲动离婚,可现实是——很多真正想离的人,却被这30天拖得心力交瘁,更有甚者,一方利用冷静期转移财产、藏匿孩子,让另一方陷入被动。
协议离婚虽快,但也得防着“最后一公里”出问题,建议在去民政局前,先把离婚协议写清楚,最好找律师把关,避免日后扯皮。
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你们在财产、孩子问题上争执不下,那就只能走法院了。
很多人以为,只要起诉,法院就会判离,错!法院判不判离,关键看“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常见的认定标准包括:
但如果你只是“性格不合”“三观不同”,第一次起诉大概率不会判离,法院通常会给你一次“缓冲机会”,希望你们调解或撤诉。
如果你第二次起诉,且能证明分居满两年或其他法定情形,法院判离的概率就大大增加。
我曾代理过一个案子,当事人李女士,结婚12年,丈夫长期冷暴力,不沟通、不回家、不给生活费,她提过三次离婚。
第一次,男方不同意,法院驳回。
第二次,她说分居三年,但没证据,法院又没判离。
第三次,她终于拿出了租房合同、微信记录、邻居证言,证明两人确实分居超两年,法院最终判决准予离婚。
她说:“我不是非要恨他,我只是想为自己活一次。”
这个案子让我明白:法律讲证据,不讲委屈,你以为的“大家都看得出来我们早就不行了”,在法庭上,可能什么都不是。
如果你打算走诉讼这条路,请从现在开始保留证据: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报警回执、租房合同……每一项都可能是你争取权益的关键。
这些法条看着冰冷,但每一条背后,都是无数家庭的真实挣扎。
最后我想说,离婚不可怕,可怕的是在一段早已名存实亡的关系里耗尽自己。
无论你选择协议还是诉讼,记住三点:
离婚不是人生的终点,它恰恰是重生的起点。
你值得一段健康的关系,也值得一个不委屈自己的人生。
如果你真的不想过了——
别犹豫太久,也别害怕麻烦。
该离,就离。
往前走,阳光就在前面。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时刻——某天晚上,躺在床上刷着手机,突然翻到几年前和另一半的合照,心里咯噔一下:当初说好要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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