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开庭就必须请律师吗?开庭前这些事你得知道!
大家好,我是张律师,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民事诉讼开庭,是不是非得请律师不可?这个问题听起来简单,但其实背后藏着不少门道,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律师,我经常遇到当事人纠结:自己上法庭行不行?...
明明自己没做错什么,却在街头被执勤的警察当众训斥、言语羞辱,甚至被指着鼻子骂“滚”“废物”“再废话把你关进去”?那一刻,心里那股憋屈劲儿,真的像被人一拳打在胸口,喘不过气来。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忍——“算了,对方是执法者,我惹不起。”
也有人当场顶回去,结果换来更严厉的处置。
还有人回家越想越气,但又不知道该找谁说理。

今天咱们就来聊一个现实中不少见、却很少被公开讨论的话题:如果警察出言不逊、辱骂群众,我们到底该怎么办?能不能投诉?会不会被报复?法律站在哪一边?
别急,作为从业十几年的执业律师,我见过太多类似的案子,表面上看,这是情绪冲突,背后其实是公权力与公民权利的边界问题,我就用大白话,给你讲清楚这件事该怎么应对。
咱们得先分清一个概念:执法过程中,警察语气严厉、态度强硬,并不等于违法辱骂。
比如你在马路上逆行,交警拦下你,严肃地说:“你知不知道这样会出人命?下次再这样直接扣车!”这属于正常执法语言,虽然听着刺耳,但不构成侮辱或侵犯人格权。
但如果是下面这些情况,性质就变了:
这时候,已经超出了“执法必要性”的范畴,涉嫌滥用职权+人格侮辱,你就完全有权利说“不”。
面对公职人员的不当言行,咱们要的是理性维权,不是对抗执法,以下是三个实用步骤:
现在手机人人都有,关键时刻别怕掏出手机拍下来,只要你不遮挡执法过程、不影响公共秩序,对执法行为进行拍摄是合法的。
重点录下对方的面部特征、警号、单位标识、具体言语内容,哪怕你当时气得发抖,也要尽量稳住声音说一句:“我现在正在依法记录执法过程,请您文明执法。”
这一句话,既表明你的立场,也为后续投诉留下证据链。
别等几天后才想起来,越快越好!
你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投诉:
小贴士:投诉时不要情绪化写“我要告死他”,而是客观陈述事实,“某年某月某日,在xx路口,执勤民警在无违法行为前提下,连续使用‘废物’‘滚开’等侮辱性词汇,造成心理伤害,请求核查处理。”
如果投诉石沉大海,或者处理结果明显偏袒,你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执法人员侵犯你的人格尊严权。
这类案件胜诉率不算高,但只要有确凿证据,法院往往会判决“确认执法行为违法”,并责令道歉或赔偿精神损失。
去年我在深圳代理过一个案子,当事人是个外卖骑手,送餐途中因电动车停靠不当被交警拦下。
本来说几句就能解决的事,那位交警不知为何情绪激动,当着十几个路人吼他:“你们这些送外卖的都是底层蝼蚁,整天窜来窜去烦不烦?再敢乱停,老子天天罚你!”
小伙子当场红了眼眶,但他没吵没闹,默默打开手机录了音,还拍下了对方警号。
回家后他辗转打了三次12389,都没回音,后来他找到社区法律援助中心,我帮他写了正式投诉信,并附上录音证据。
两周后,市局督察支队介入,调取了执法记录仪——果然,画面里这位交警确实存在言语过激行为,涉事民警被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所在大队领导上门道歉。
更难得的是,这个案例后来被纳入当地公安系统的“文明执法培训教材”。
你看,一个人的坚持,真的可以推动一点点改变。
别以为警察说了算,法律才是最终裁判:
明明自己没做错什么,却在街头被执勤的警察当众训斥、言语羞辱,甚至被指着鼻子骂“滚”“废物”“再废话把你关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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