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财产归属问题如何处理
一、离婚后的财产归属问题如何处理
离婚后的财产归属问题的处理:一方财产归一方所有,不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公平法务提醒您,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标准
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若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即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仅仅是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或请求法院对子女抚养权归属进行裁决,则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按件收取。由于50元至300元是一个区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此区间内可以按照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自行决定交纳标准。
三、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强制执行吗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强制执行,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如果签订离婚协议书,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分割共同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人民法院对共同财产分割作出判决后,如果一方不履行生效判决书,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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