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是可以取消居住权的吗

普法百科1天前2

  一、离婚后是可以取消居住权的吗

  离婚后是可以取消居住权的。离婚并不是居住权消灭的情形,但如果离婚后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取消房屋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公平法务提醒您,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所以离婚并不是居住权消灭的情形,但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取消居住权。

  二、办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的流程如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3.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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