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怎么鉴定?做了伤情检查却没被立案?一文讲清关键细节!
被人推搡、扇了一巴掌,或者打架后脸上挂了彩,去医院拍了片子、验了血,医生写了“软组织挫伤”“皮肤擦伤”,你觉得这肯定算“受伤”吧?可到了派出所,民警却说:“这是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我们只能调解。”...
被人推了一下,脸上红了一块;吵架时被抓破了皮,流了点血;或者打球时不小心被撞到,肿了好几天……当时觉得“小事儿,忍忍就过去了”,结果事后越想越憋屈,想追究责任吧,又怕人家说你“太较真”,可问题来了——这种程度的伤,到底算不算“轻微伤”?能不能报警?能不能索赔?今天我就用大白话,把“轻微伤鉴定”这件事给你掰扯清楚。
先说结论:不是所有看起来“不严重”的伤,都不值得追究;也不是你觉得疼,就一定能定为轻微伤。它有一套明确的标准,而且一旦走对流程,它可能成为你维权的关键一步。

很多人分不清“轻微伤”和“轻伤”,一字之差,法律后果天差地别。
轻微伤虽然不判刑,但它意味着你可以:
记住一句话:轻微伤是“可以追究”的起点,不是“算了算了”的终点。
别以为去医院拍个片子、拿张诊断书就够了,真正的“鉴定”是有讲究的,必须走正规程序。
受伤后24小时内尽快去医院,挂“急诊”或“外科”,告诉医生:“我被人打了,需要做外伤记录。”
重点来了——一定要让医生在病历上写清楚:
⚠️ 切记:不要只说“摔的”或“自己碰的”,否则后续鉴定会被质疑关联性。
拿着病历去派出所报案,要求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公安机关会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评估,这个鉴定不是医生说了算,而是由司法鉴定人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判断是否达到轻微伤。
常见符合轻微伤的情形包括: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就可以依法对施暴者作出行政处罚,
如果你因此产生误工、交通、护理等费用,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索赔,这时候,那份鉴定报告就是最硬的证据。
去年夏天,杭州李阿姨因为楼道堆物问题和邻居发生口角,对方情绪激动,一把将她推倒在地,并抓伤其左脸,当时李阿姨觉得“都是老邻居,闹大不好看”,就没报警,可伤口愈合后留下疤痕,她越想越委屈,三个月后才去派出所报案。
问题来了:时间太久,证据链断裂,监控也覆盖了,对方一口否认动手,最关键的是——当初没做伤情鉴定!
后来在律师建议下,她找到当年的门诊病历和照片,申请补做鉴定,但由于缺乏原始体征记录,鉴定机构只能出具“依据不足,无法评定”的意见,警方因证据不足未予处罚。
反观另一个案例:深圳小王在酒吧被人酒瓶划伤手臂,当场报警、就医、拍照、做鉴定,鉴定结果显示“皮肤裂伤长2.5cm”,构成轻微伤,三天后,打人者被行政拘留8天,小王还通过调解获得了8000元赔偿。
两个案例对比鲜明:伤情鉴定,贵在及时、完整、规范,拖得越久,维权越难。
很多人觉得“轻微伤”不值得折腾,其实恰恰相反。
一次推搡、一个巴掌、一道抓痕,背后可能是长期积怨的爆发,也可能是暴力行为的开端,你今天的“忍一忍”,可能换来明天更大的伤害。
我的建议很明确:
法律从不鼓励“以暴制暴”,但它永远站在愿意用合法方式保护自己的人这一边。
你的尊严,不该因为伤得“不够重”就被忽略。
轻微伤不是小事,它是你捍卫权利的第一步。
被人推了一下,脸上红了一块;吵架时被抓破了皮,流了点血;或者打球时不小心被撞到,肿了好几天……当时觉得“小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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