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结束后能再次发起执行吗
强制执行结束后能再次发起执行吗
强制执行结束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再次发起执行申请。在民事诉讼中,终结执行意味着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因发生某种法定的特殊情况不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了执行程序。
但这并不意味着案件彻底不再执行,当发现新的执行条件时,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执行。例如,当原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即可恢复执行。
二、强制执行终结的条件是什么
公平法务提醒,强制执行终结的条件包括多种情形,具体如下: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表明申请人已放弃继续执行的权利。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执行的基础已不存在。
3.被执行人公民死亡且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意味着无法从被执行人处获得执行财产。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因为权利主体已不存在,故无需继续执行。
5.被执行人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的,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可终结执行。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这是基于法院的自由裁量权。
三、终本后如何继续申请执行
终本后,申请执行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使其继续执行:
1.提出执行行为异议:在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前,人民法院会告知申请执行人可以在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
2.提供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应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人民法院会对这些线索进行重新调查核实,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便会继续执行。
3.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在某些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例如,当原被执行人无力履行义务时,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将其他相关当事人纳入执行程序中。
4.等待法院查询后恢复执行: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会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