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在哪儿申请
强制执行在哪儿申请
强制执行主要是找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申请。而针对一些特殊案件,如涉外、专利以及海关等的执行案件,则应向财产被执行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1.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应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同样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3.在涉外仲裁过程中,若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并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则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
4.专利管理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权受理专利纠纷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5.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海关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也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6.若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若当事人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则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申请强制执行有哪些条件
公平法务提醒,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这是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只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才能作为执行的依据。
2.申请执行人必须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这意味着,只有法律文书所确认的权利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权利承受人才有权申请执行。
3.申请执行人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两年内提出申请。这是对申请执行时效的规定,超过此期限则可能丧失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这是为了确保执行的可操作性,只有明确的给付内容和被执行人,才能进行有效的执行。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当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一方拒绝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书后,会进行审查。若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作出裁定。
3.申请复议: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在接到申请执行书或移交执行书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若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若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