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属于婚姻共同财产吗
一、遗嘱继承属于婚姻共同财产吗 遗嘱继承所得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遗嘱具体内容判断: 二、没有遗嘱的房产如何办理过户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房产过户需按照的相关程序进行办理,具体如下...
一、属于范围吗
无疑。
在婚姻延续期间内,个别婚姻当事人或两性之间由于继承及接受赠与等因素获得的房地产产权,依法将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若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有明确表述,表示特定房屋只归属于夫或妻任一方,那么该房产便不应被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之内。
关于此点,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条款。
这部法律于2021年实施,在其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生效,并应依照方式进行处理;如存在遗嘱,则应根据遗嘱内容或方式进行继承;若存在遗赠协议,也应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而在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中,对遗产的继承顺序做了详细说明:首先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其次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当继承开始时,应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参与继承;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本法中所提及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以及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至于“兄弟姐妹”,则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嘱继承夫妻共同财产有效吗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夫妻双方对于他们权益共享的各类资产享有同等的处置权利。
在遗嘱中涉及到的共同财产的分配方案,若违反这一规定,则该部分内容将被视为无效。
关于个人的以及婚后个人所拥有的那部分共同财产,其处置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置,必须得到另一半的同意。
如果是为了满足日常生活所需而进行的共同财产的处置,任何一方都可以自主决定。
但是,当夫妻双方需要就共同财产的重大处置问题做出决策时,他们应该平等地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没有经过另一方的同意,擅自做出了重大的财产处置决定,那么另一方有权否定这个处置的法律效力。
如果第三方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个处置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表达,那么另一方不能仅仅因为自己不同意或者不知道这件事,就去对抗这个善意的第三方。
一、属于范围吗 无疑。 在婚姻延续期间内,个别婚姻当事人或两性之间由于继承及接受赠与等因素获得的房地产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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