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能否分割出去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能否分割出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情况下共同财产不能随意分割出去。 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均为共同所有...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人身损害赔偿是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人身损害赔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明确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人身损害赔偿是对受害者因身体受到伤害而给予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它主要是用于弥补受害者的身体伤痛、医疗费用、未来生活保障等与个人人身相关的损失,与夫妻关系中基于共同劳动、经营等形成的财产不同。
比如,一方因受伤获得的赔偿款,是对其身体伤害和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该款项是为了保障其个人的治疗和生活,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能会损害受伤害一方的合法权益,不利于其后续的康复和生活。所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人身损害赔偿应归一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贷款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
-婚前一方,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此情况下,房子一般认定为登记方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获得房子的一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双方共同贷款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按双方出资比例分割。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房,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如双方协商一致,也可按协商结果处理。
判断贷款买的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主要依据购房时间、出资情况以及产权登记等因素。如有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三、如何夫妻共同财产归一方所有
公证夫妻共同财产归一方所有,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准备材料:需携带双方件、、财产证明(如、车辆、存款证明等)以及拟好的财产约定协议书。协议书要明确双方自愿将夫妻共同财产归一方所有的意愿、财产的具体信息和归属情况。
2.提出申请:双方共同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
3.公证受理:公证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4.公证审查:公证员会对当事人身份、财产情况、协议内容等进行核实。可能会询问当事人相关问题,当事人应如实作答。
5.出具公证书: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公证机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出具公证书。
需注意,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为避免纠纷,约定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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